索引号: | 11620821MB190209X7/2019-07887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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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11-21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 | 发布机构: |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 |
根据平凉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落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环境信访件办理要求的通知》(平协调联络组发〔2019〕42号),现对我县已完成整改的1620号信访问题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泾川县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3日,共3天。
受理部门:泾川县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3329638
联系地址:平凉市生态环境局泾川分局401室
2019年11月21日
附: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