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208210139470252/2019-06797 | 文号: | 泾政任字〔2019〕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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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09-19 | 关键字: | |
所属机构 | 县牛牛游戏官网下载手机版办 | 发布机构: | 县网信办 |
接县委泾任字〔2019〕134号文件通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王小强同志兼任飞云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朱红娟同志兼任红河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
吕忠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县水土保持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高金博同志任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丽琴同志任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西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广成同志任泾川四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职务;
何少华同志任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小锋同志任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 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海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 倩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军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宏生同志任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建军同志任县农业机械化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 驰同志任县公安局高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俊亮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鹏同志任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小强同志任党原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彩云同志任丰台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朱乐民同志任泾明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万鑫同志任红河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 伟同志任县大云寺文化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
吴晓峰同志飞云镇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俊宏同志红河乡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魏志勇同志县大云寺文化产业园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务。
泾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