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书记是村级班子的主心骨,党员队伍的排头兵,农民群众的当家人,作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在尊法守法方面处于主导位置,1月10日下午,县司法局应县委组织部邀请,由原甘肃博渊律师事务所杨继孔律师授课,在全县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上进行法治培训。
培训会上杨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意义及重点内容等进行了全面解读。从《民法典》的立法进程、体系架构和主要内容、新时代主要特征三个方面进行了阐释,为村(社区)书记如何理解和把握《民法典》,怎样在工作实践中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提出意见。杨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用缜密的逻辑、鲜活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对农村经常遇到的民事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培训会既有理论深度,又贴合生活实际,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在本次培训中,县司法局发放了民法典读本,会场布置了《民法典》展板。为新时期村(社区)书记队伍建设,乡村振兴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宣讲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村支书纷纷表示,一定要继续学习好、宣传好《民法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切实提高对《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把《民法典》各项规定、相关要求贯穿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